有利于降低薪酬支出。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的薪酬低支出,往往用来作为一种激励制度来体现。派遣员工(又称劳务工)经过努力工作或工作表现的,可以转为正式员工(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这也是国家政策的趋向,而在实际用工中劳务工与正式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确实存在差异。劳务工除正常工资、年终双薪及法定的福利外一般不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及奖励。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审议;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摘录第五章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规定的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正是因为很多人不知道,所以懂的人才要多出来说一说。说的目的,主要是让那些不懂的人别陷进去了。
我们先不谈工资待遇,今天不从待遇方面去揭露他的罪恶,今天从员工工作环境,员工培养模式方面来揭露。
就说劳务派遣被如此广泛的滥用,各行各业(主营业务)都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根本不具备对各行各业的主营业务员工[岗前培训]的能力。
而派遣工到了各个单位里面,也有岗前培训,大都是以传统的“传帮带”模式,由各行各业的老员工把一些基本的工作要求告知派遣工。当然也有一些走过场式的所谓岗前培训,内容无非就是职业道德和礼仪知识,可是要知道,这些派遣工到了真正的岗位上的时候,接触的那就是实打实铁打铁的主营业务了。主营业务跟职业道德还有礼仪并没有太大关系。